在安大略省商業公司買賣或合併有二個管道:購買財產或購買股份。 今天我希望簡單討論一下。 (未立案的社團或個人/合夥盈利機構只許通過財產購買。)
購買財產:
買家通常希望購買財產。 買家購買公司所有(或大部分)的財產。 例如,如果您想買家餐館,您可以選購特定廚房設備、桌子椅子及存貨。但若有其他不適合的儀器,您可不買。 換句話說,買家能採選擇想買的哪些財產。沒有納入購買清單的財產仍歸賣方。
購買財產的買家通常不承擔賣方的債務,除非合約明確包括負債。
買方千萬要記得沒有納入購買清單的財產仍歸賣方。如果您打算獲取賣方的智慧財產,例如商標和專利,您應確定該權利在交易範圍中。
購買股份:
買家購買該公司大多數(或全額)股份。 交易完成後,買家成為公司的大股東,並依股權的百分比承擔公司的財產和責任。 例如,如果您購買餐館100%的股份,您將蓋括承受該餐館的所有財產和債務。
在股份交易後,賣主卸除股權相關的責任及義務。因此賣方通常希望以股份交易為主。因為股份購買介入債務的承購,買家需了解其相關風險。
附註: 請記住這篇文章以提供給信息和教育為目的,並不構成法律建議。 您若需要更多資訊,請連絡王沛翔律師事務所416 433 5541。



